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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米替尼(培米替尼)(达伯坦)的剂量调整

发布时间:2026-09-09 00:37:44 相关企业:优客网
摘要

一、肾剂量调整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CrCl 大于 30 至小于 90 mL/min:不推荐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CrCl 小于 30 mL/min):每天口服 9 mg,连续 14 天,然后停药 7 天, 以 21 天为周期。 二、肝脏剂量调整轻度(总胆红素大于正常上限 (ULN) 至 1.5 x ULN 或 AST 大于 ULN)或中度肝功能障碍(总胆红素大于 1.5 至 3 × ULN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一、肾剂量调整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CrCl 大于 30 至小于 90 mL/min:不推荐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CrCl 小于 30 mL/min):每天口服 9 mg,连续 14 天,然后停药 7 天, 以 21 天为周期。

培米替尼

二、肝脏剂量调整轻度(总胆红素大于正常上限 (ULN) 至 1.5 x ULN 或 AST 大于 ULN)或中度肝功能障碍(总胆红素大于 1.5 至 3 × ULN,任何 AST):不建议调整剂量。

严重肝功能障碍(总胆红素大于 3 倍 ULN,任何 AST):每天口服 9 毫克,连续 14 天,然后停药 7 天,以 21 天为周期。

三、推荐的剂量调整

时间表:第一次剂量减少:每个 21 天周期的前 14 天每天一次 9 毫克第二次剂量减少:每个 21 天周期的前 14 天每天一次 4.5 毫克 如果不能,永久停药每天一次耐受 4.5 毫克。

四、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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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管癌

1.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如果连续检查无症状且稳定,继续使用佩米替尼(培米替尼)(达伯坦);如果在系列检查中出现症状或恶化,停用佩米替尼(培米替尼)(达伯坦);如果无症状并在随后的检查中有所改善,则以较低剂量恢复佩米替尼(培米替尼)(达伯坦);如果症状持续存在或检查没有改善,考虑永久停止治疗。

2.高磷血症:血清磷酸盐大于 7 mg/dL 至 10 mg/dL 或更低:开始磷酸盐降低治疗并每周监测血清磷酸盐;如果在开始降磷治疗后 2 周内水平不低于 7 mg/dL,则停用佩米替尼(培米替尼)(达伯坦);当磷酸盐水平首次出现低于 7 mg/dL 时,以相同剂量恢复佩米替尼(培米替尼)(达伯坦),以较低剂量水平恢复以用于随后的复发。

血清磷酸盐大于 10 mg/dL:开始磷酸盐降低治疗并每周监测血清磷酸盐;如果在开始降磷治疗后 1 周内水平不低于 10 mg/dL 或更低,则停止治疗;当磷酸盐水平低于 7 mg/dL 时,以下一个较低的剂量水平恢复治疗。

3.其他不良反应:3 级:暂停治疗直到恢复到 1 级或基线;如果在 2 周内消退,则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如果在 2 周内没有解决,则永久停止治疗;在 2 次剂量减少后,永久停止治疗复发的 3 级。

4 级:永久停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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