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球找药 > 颈部肌张力障碍 > A型肉毒毒素(Dysport)
A型肉毒毒素(Dysport)

A型肉毒毒素(Dysport)

处方药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A型肉毒毒素(Dysport)
药品规格:
500单位/瓶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A型肉毒毒素(Dysport)作为一种高选择性的神经肌肉阻断剂,通过可逆性抑制外周乙酰胆碱释放,实现对局部肌肉过度活动的精准调控。 对于成年颈部肌张力障碍患者,Dysport可显著改善异常头位、颈部疼痛及日常活动障碍,标准初始剂量为500单位,分次注射于胸锁乳突肌、头夹肌、斜方肌等靶肌,疗效峰值出现在注射后2至4周,复治间隔不短于12周。在美容适应症领域,本品适用于65岁以下成人中度至重度眉间纹的暂时性改善,单次总剂量50单位均分五点注射,临床改善可持续长达四个月。两项适应症均强调精准解剖定位与剂量分层,眉间纹治疗中须严格规避上睑提肌注射区以降低上睑下垂风险。 Dysport是首个在2岁及以上儿童下肢痉挛中获得充分循证支持的A型肉毒毒素制剂,用于脑瘫相关动态马蹄足畸形及上肢屈肌痉挛。成人上肢痉挛单次剂量介于500至1000单位,下肢可达1500单位;儿童剂量按体重计算,单次总剂量上限为30单位/公斤或1000单位(取低值)。临床研究证实,注射后1周即可观察到肌张力下降,复治间隔成人不短于12周、儿童上肢不短于16周。对于下肢近端肌群(髋部肌群)注射在儿科人群中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医师需严格遵循靶肌选择指引。 Dysport的适应症布局体现了从局灶性肌张力障碍到广泛性痉挛状态的阶梯覆盖,其剂量体系以“单位/公斤”及“靶肌分次注射”为双轴,兼具成人及儿童跨年龄层适用性。临床决策应始终基于患者既往治疗反应、痉挛模式及合并症,并在超声或肌电图引导下实现精准给药。
摘要

A型肉毒毒素(Dysport)是由Ipsen Biopharm Ltd.原研开发并生产的A型肉毒毒素复合制剂,其美国FDA首次批准上市时间为2009年,用于颈部肌张力障碍、眉间纹及成人与儿童痉挛状态的治疗。 作为全球范围内应用最广泛的肉毒毒素产品之一,Dysport在神经康复、运动障碍疾病及医学美容领域积累了超过十五年循证医学证据,其核心优势在于明确的剂量分层设计、灵活的复溶方案以及针对儿科人群的系统性研究数据。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适应症

A型肉毒毒素(Dysport)作为一种高选择性的神经肌肉阻断剂,通过可逆性抑制外周乙酰胆碱释放,实现对局部肌肉过度活动的精准调控。

对于成年颈部肌张力障碍患者,Dysport可显著改善异常头位、颈部疼痛及日常活动障碍,标准初始剂量为500单位,分次注射于胸锁乳突肌、头夹肌、斜方肌等靶肌,疗效峰值出现在注射后2至4周,复治间隔不短于12周。在美容适应症领域,本品适用于65岁以下成人中度至重度眉间纹的暂时性改善,单次总剂量50单位均分五点注射,临床改善可持续长达四个月。两项适应症均强调精准解剖定位与剂量分层,眉间纹治疗中须严格规避上睑提肌注射区以降低上睑下垂风险。

Dysport是首个在2岁及以上儿童下肢痉挛中获得充分循证支持的A型肉毒毒素制剂,用于脑瘫相关动态马蹄足畸形及上肢屈肌痉挛。成人上肢痉挛单次剂量介于500至1000单位,下肢可达1500单位;儿童剂量按体重计算,单次总剂量上限为30单位/公斤或1000单位(取低值)。临床研究证实,注射后1周即可观察到肌张力下降,复治间隔成人不短于12周、儿童上肢不短于16周。对于下肢近端肌群(髋部肌群)注射在儿科人群中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医师需严格遵循靶肌选择指引。

Dysport的适应症布局体现了从局灶性肌张力障碍到广泛性痉挛状态的阶梯覆盖,其剂量体系以“单位/公斤”及“靶肌分次注射”为双轴,兼具成人及儿童跨年龄层适用性。临床决策应始终基于患者既往治疗反应、痉挛模式及合并症,并在超声或肌电图引导下实现精准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