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不良反应,最多允许减少 2 次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天 100 mg 口服 SM 给药的剂量,则停药。如果出现维持剂量大于 200 mg 的剂量,则停药。对于在 24 小时内复发的 SM 患者,在减少剂量之后,最好停止服用;如果没有观察到临床意义的差异,则停止服用。 对于 ≥ 2 级的不良反应,减少剂量是不需要永久停药的。对于有不良反应的患者,调整剂量是直到症状改善。如果 2 级不良反应已持续 12 个月无进展,则永久停药。超适应症和剂量调整 ≥ 25 mg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出现不良反应时,原文提示最多允许减少 2 次剂量。若患者无法耐受当前可接受的最低维持剂量,通常需要停药。具体是否减量、如何减量,须由医生根据不良反应分级和耐受情况决定。
对达到一定级别的不良反应,医生可能先通过减量观察,症状改善后再评估是否继续原方案。若不良反应持续无法改善,也可能改为永久停药。
存在肝功能损害时,治疗期间通常需要更密切监测肝功能。合并肝硬化或其他肝脏基础问题的患者,用药前务必告知医生,不要自行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