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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莫三嗪(Subvenite)

拉莫三嗪(Subvenite)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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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拉莫三嗪(Subvenite)
药品规格:
10mg/mL*240ml/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拉莫三嗪在癫痫治疗领域应用广泛。它获准用于患者的辅助治疗,涵盖部分性发作、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以及Lennox-Gastaut综合征相关的全面性发作。 对于16岁及以上、正接受特定单一抗癫痫药(如卡马西平或丙戊酸)治疗的部分性发作患者,它也可用于转换为单药治疗,旨在优化治疗方案并减少合并用药的相互作用与不良反应。 在精神科领域,该药被批准用于双相I型障碍的维持期治疗。其核心价值在于延长抑郁、躁狂、轻躁狂或混合发作的间歇期,帮助患者维持长期情绪稳定。值得注意的是,它并非用于急性躁狂或混合发作的快速控制,其疗效在于预防复发。通常是在急性期症状经其他标准疗法控制后,作为长期的基石治疗策略。
摘要

拉莫三嗪(Subvenite)的生产厂家为美国OWP Pharmaceuticals,Inc.,于1994年首次在美国获批上市,用于癫痫的辅助治疗。作为一款苯基三嗪类抗癫痫药物,其独特的化学结构有别于传统药物,上市后因其对部分性发作、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有效性,以及后续获批用于双相障碍维持治疗的独特机制,在神经精神疾病治疗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 在国外,拉莫三嗪是临床应用最广泛的抗癫痫及心境稳定剂之一。其专利到期后,多种仿制药上市,提高了药物的可及性。近年来,国外医学新闻与研究常关注其在不同癫痫综合征中的长期疗效、在双相抑郁中的预防作用,以及关于严重皮肤反应风险管理的优化策略。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产品介绍

通用名称

拉莫三嗪(Subvenite)

药品名称

拉莫三嗪(Subvenite)

规格 10mg/mL*240ml/盒
适应症

拉莫三嗪在癫痫治疗领域应用广泛。它获准用于患者的辅助治疗,涵盖部分性发作、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以及Lennox-Gastaut综合征相关的全面性发作。

对于16岁及以上、正接受特定单一抗癫痫药(如卡马西平或丙戊酸)治疗的部分性发作患者,它也可用于转换为单药治疗,旨在优化治疗方案并减少合并用药的相互作用与不良反应。

在精神科领域,该药被批准用于双相I型障碍的维持期治疗。其核心价值在于延长抑郁、躁狂、轻躁狂或混合发作的间歇期,帮助患者维持长期情绪稳定。值得注意的是,它并非用于急性躁狂或混合发作的快速控制,其疗效在于预防复发。通常是在急性期症状经其他标准疗法控制后,作为长期的基石治疗策略。

用法用量

(一)一般给药原则

1.给药剂量需根据合并用药情况、适应症及患者年龄调整。

2.为降低皮疹风险,不得超过推荐的初始剂量及后续剂量递增速度。

3.因皮疹停用拉莫三嗪的患者,除非潜在获益明确大于风险,否则不应重新启用。若决定重新启用,需评估是否需按初始给药推荐方案开始,停药间隔时间越长,越应考虑从初始剂量开始,停药超过5个半衰期时,需严格遵循初始给药指南。

4.大多数开始或停止使用含雌激素产品(包括口服避孕药)的患者,需调整维持剂量。

5.停药时需至少经过2周的逐渐减量期(每周约减少50%剂量)。

6.拉莫三嗪主要通过葡萄糖醛酸结合代谢,诱导或抑制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可能影响其表观清除率,需结合此类合并用药调整剂量。

7.拉莫三嗪的治疗血药浓度范围尚未确立,给药剂量应基于治疗反应调整。

(二)癫痫-辅助治疗

1.12岁以上患者

合并使用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两天25mg;第3-4周,每日25mg;第5周起,每1-2周每日增加25-50mg。维持剂量为每日100-200mg(单独使用丙戊酸钠时)或每日100-400mg(与丙戊酸钠及其他诱导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合用时),可单次或分两次给药。

不合并使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及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日25mg;第3-4周,每日50mg;第5周起,每1-2周每日增加50mg。维持剂量为每日225-375mg,分两次给药。

合并使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不合并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日50mg;第3-4周,每日100mg(分两次给药);第5周起,每1-2周每日增加100mg。维持剂量为每日300-500mg,分两次给药。

2.2-12岁患者

推荐采用低于临床试验的初始剂量及更缓慢的剂量递增速度,以降低皮疹风险,因此达到维持剂量的时间可能长于临床试验。体重<30kg的患者,无论年龄及合并用药情况,基于临床反应可能需将维持剂量增加高达50%。

合并使用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日0.15mg/kg(分1-2次给药);第3-4周,每日0.3mg/kg(分1-2次给药);第5周起,每1-2周增加每日0.3mg/kg(加入之前的每日剂量中)。维持剂量为每日1-3mg/kg(单独使用丙戊酸钠时)或每日1-5mg/kg(与其他药物合用时),最大剂量每日200mg,可单次或分两次给药。

不合并使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及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日0.3mg/kg(分1-2次给药);第3-4周,每日0.6mg/kg(分两次给药);第5周起,每1-2周增加每日0.6mg/kg(加入之前的每日剂量中)。维持剂量为每日4.5-7.5mg/kg,最大剂量每日300mg,分两次给药。

合并使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不合并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日0.6mg/kg(分两次给药);第3-4周,每日1.2mg/kg(分两次给药);第5周起,每1-2周增加每日1.2mg/kg(加入之前的每日剂量中)。维持剂量为每日5-15mg/kg,最大剂量每日400mg,分两次给药。

(三)癫痫-从辅助治疗转换为单药治疗

1.从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或扑米酮转换

按上述辅助治疗给药方案使拉莫三嗪剂量达到每日500mg后,合并使用的酶诱导型抗癫痫药物需在4周内每周递减20%剂量直至停用。

2.从丙戊酸钠转换

第1步:按上述辅助治疗给药方案使拉莫三嗪剂量达到每日200mg,维持丙戊酸钠稳定剂量。

第2步:拉莫三嗪维持每日200mg,丙戊酸钠每周递减不超过500mg/日,直至降至每日500mg并维持1周。

第3步:拉莫三嗪增至每日300mg并维持1周,丙戊酸钠同时降至每日250mg并维持1周。

后续根据临床反应调整至最终维持剂量,拉莫三嗪单药治疗推荐维持剂量为每日500mg,分两次给药。

3.从其他抗癫痫药物转换

目前尚无针对除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及丙戊酸钠外的其他抗癫痫药物转换为拉莫三嗪单药治疗的特定给药指南。

(四)双相情感障碍

1.成人给药

拉莫三嗪用于双相情感障碍维持治疗的目标剂量为每日200mg;合并使用丙戊酸钠者,目标剂量为每日100mg;不合并丙戊酸钠但合并使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诱导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如利福平、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者,目标剂量为每日400mg。临床试验中,单药治疗剂量最高达每日400mg,但未显示较每日200mg有额外获益,因此不推荐剂量超过每日200mg。

合并使用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两天25mg;第3-4周,每日25mg;第5周,每日50mg;第6周,每日100mg;第7周及以后,维持每日100mg。

不合并使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及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日25mg;第3-4周,每日50mg;第5周,每日100mg;第6周,每日200mg;第7周及以后,维持每日200mg。

合并使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不合并丙戊酸钠者:第1-2周,每日50mg;第3-4周,每日100mg(分两次给药);第5周,每日200mg(分两次给药);第6周,每日300mg(分两次给药);第7周,可增至每日400mg(分两次给药)并维持。

2.剂量调整(停用合并的精神类药物后)

停用丙戊酸钠者:拉莫三嗪剂量需在2周内分两次等额递增至目标剂量(每日200mg),第1周增至每日150mg,第2周增至每日200mg。

停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诱导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者:拉莫三嗪剂量第1周维持不变,第2-3周分两次等额递减至目标剂量(每日200mg),第2周降至每日300mg,第3周降至每日200mg。

停用其他精神类药物(非上述药物)者:拉莫三嗪剂量维持不变。

(五)给药说明

1.拉莫三嗪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2.需使用校准的测量器具(如口服给药注射器或口服给药杯)准确量取并给药,不可使用家用茶匙或汤匙。

3.每次使用前需充分摇匀,首次开启后90天内未用完的部分应丢弃。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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