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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伯多胺(Iberdomide)

伊伯多胺(Iberdomide)

处方药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伊伯多胺(Iberdomide)
药品规格:
0.75mg*21粒/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伊伯多胺(Iberdomide)作为cereblon调节蛋白降解剂,获批适应症基于EXCALIBER-RRMMIII期研究的疗效数据,适用于特定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群体。 适应症联合用药方案:伊伯多胺须与达雷妥尤单抗-透明质酸酶(皮下注射制剂)及地塞米松联合使用,不可作为单药治疗。 适用疾病: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患者必须已接受过至少1线既往系统性治疗。 既往用药类别:既往治疗方案中必须包含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如硼替佐米)和一种免疫调节剂(如来那度胺、泊马度胺或沙利度胺)。 本适应症系基于任意时间点评估的微小残留病阴性完全缓解指标获得FDA加速批准。适应症的持续批准可能取决于后续确证性试验中对临床获益(如总生存期或无进展生存期)的验证和充分描述。 临床医师在应用伊伯多胺前应严格核实患者既往治疗史,确保符合上述适应症标准。对于既往暴露或耐药的界定,应参照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共识标准进行判断。
摘要

伊伯多胺(Iberdomide)是由百时美施贵宝(Bristol-Myers Squibb)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口服cereblon调节蛋白降解剂,属于新一代免疫调节性酰亚胺类药物。于2026年8月获得美国FDA的首次批准。 2026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及欧洲血液学协会(EHA)大会上,研究的期中分析结果显示,伊伯多胺联合方案在MRD阴性完全缓解率方面较标准DVd方案具有统计学显著优势,为该药的加速批准提供了关键证据。多家国际主流医学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认为伊伯多胺的上市为来那度胺/泊马度胺耐药的骨髓瘤患者提供了全新的治疗选择。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产品介绍

通用名称

伊伯多胺(Iberdomide)

药品名称

伊伯多胺(Iberdomide)

规格 0.75mg*21粒/盒
适应症

伊伯多胺(Iberdomide)作为cereblon调节蛋白降解剂,获批适应症基于EXCALIBER-RRMMIII期研究的疗效数据,适用于特定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群体。

适应症

联合用药方案:伊伯多胺须与达雷妥尤单抗-透明质酸酶(皮下注射制剂)及地塞米松联合使用,不可作为单药治疗。

适用疾病: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患者必须已接受过至少1线既往系统性治疗。

既往用药类别:既往治疗方案中必须包含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如硼替佐米)和一种免疫调节剂(如来那度胺、泊马度胺或沙利度胺)。

本适应症系基于任意时间点评估的微小残留病阴性完全缓解指标获得FDA加速批准。适应症的持续批准可能取决于后续确证性试验中对临床获益(如总生存期或无进展生存期)的验证和充分描述。

临床医师在应用伊伯多胺前应严格核实患者既往治疗史,确保符合上述适应症标准。对于既往暴露或耐药的界定,应参照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共识标准进行判断。

用法用量

给药前妊娠检测

具备生殖潜能的女性患者,在启动伊伯多胺治疗前必须完成妊娠检测,落实有效避孕措施。

推荐给药剂量

伊伯多胺推荐剂量为1mg口服,每日1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给药方案为28天1个治疗周期,每个周期第1‑21天给药,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给药时需联合达雷妥尤单抗‑透明质酸酶‑fihj与地塞米松共同治疗。

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500个/mcL):暂停伊伯多胺给药;根据临床情况启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治疗;至少每周复查全血细胞计数。当临床评估需要减量,重启治疗时将剂量下调至0.75mg,每日1次。

4级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25000/mcL):本周期剩余时间暂停伊伯多胺给药;待血小板计数回升至≥50000/mcL后方可重启给药。

伴出血的3级血小板减少或需要血小板输注的血小板减少:重启治疗时将伊伯多胺下调至0.75mg,每日1次。

≥3级血栓栓塞事件:暂停伊伯多胺;启动抗凝治疗;待血栓/栓塞急性症状充分缓解后,由主治医生评估,重启治疗时下调剂量至0.75mg,每日1次。

其他与伊伯多胺相关≥3级不良反应:暂停给药;待不良反应缓解或改善后评估重启;若临床需要减量,重启治疗时下调至0.75mg,每日1次。

提示:联合用药达雷妥尤单抗‑透明质酸酶‑fihj、地塞米松的剂量调整,请参照对应药品完整处方信息。

CYP3A抑制剂合并用药的剂量调整

应当避免伊伯多胺与强效、中效CYP3A抑制剂联合使用。

若无法避免合用强效CYP3A抑制剂:28天周期第1‑21天,伊伯多胺调整为1mg隔日一次口服。

若无法避免合用中效CYP3A抑制剂:28天周期第1‑21天,伊伯多胺调整为0.75mg每日一次口服;如因不良反应仍需进一步剂量下调,则改为1mg隔日一次。

肾功能损伤患者推荐剂量

未透析、eGFR<30 mL/min/1.73 m²患者:28天周期第1‑21天,伊伯多胺下调至0.75mg每日一次;若因不良反应需要进一步调整,改为1mg隔日一次。

eGFR>30 mL/min/1.73 m²,或eGFR<30 mL/min/1.73 m²但接受间歇性血液透析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给药操作

伊伯多胺属于危险药物,必须遵循危险药物的专用操作、处置流程。

每日大约固定时间服药,进食与否均可。

胶囊整粒用水吞服,禁止打开、掰断、咀嚼胶囊;避免直接接触胶囊内容物;胶囊破损时清理过程避免扬尘;一旦发生皮肤接触,立即使用肥皂和流水充分冲洗接触部位。

漏服处理:距离原定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尽快补服该次剂量;距离原定服药时间超过12小时,则跳过本次漏服剂量,禁止下次服用双倍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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