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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司群(Camizestrant)

卡米司群(Camizestrant)

处方药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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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卡米司群(Camizestrant)
药品规格:
75mg*30片/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卡米司群的适应症采用加速审批路径获批,核心是基于循环肿瘤DNA(ctDNA)检出ESR1获得性耐药突变,实现影像学进展之前的早期治疗转换,仅可联合CDK4/6抑制剂使用,需要严格筛选目标患者群体。 目标疾病分型用于成人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该类患者是晚期乳腺癌最常见亚型,在芳香化酶抑制剂长期治疗过程中容易产生ESR1耐药突变,传统内分泌方案疗效随之下降。 既往治疗背景患者前期必须接受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CDK4/6抑制剂至少6个月一线内分泌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尚未出现影像学层面的肿瘤疾病进展。需要定期开展ctDNA动态监测,捕捉早期耐药突变信号,不可用于已经影像进展后的后线补救。 生物标志物检测要求必须采用FDA授权伴随诊断试剂,从血浆标本检出ESR1突变作为用药准入依据。需要规律性每2‑3个月完成ctDNA检测,一旦检出突变即可启动方案,不可在未确认ESR1突变情况下盲目启用该药物。 联合用药药物不可单药使用,必须搭配CDK4/6抑制剂,可选药物包含阿贝西利、哌柏西利、瑞博西利;CDK4/6抑制剂维持检出突变之前原有给药剂量不变,联合方案的安全性需要兼顾两类药物的叠加毒性风险。 审批附加条件本适应症为加速批准,批准依据为SERENA‑6研究的无进展生存终点。药物正式的确证地位,仍有待后续确证临床试验进一步验证总生存等关键临床获益,若确证试验无法证实获益,适应症存在撤销风险。 卡米司群并非泛用型内分泌药物,属于生物标志物驱动的早期转换治疗方案,临床实践中必须严格落实患者筛选、ctDNA检测、联合用药配套以及后续确证研究的相关要求。
摘要

卡米司群(Camizestrant)由英国阿斯利康(AstraZeneca)原研开发,属于新一代口服雌激素受体完全拮抗剂(口服SERD),2026年9月4日获得美国FDA加速批准上市,为全球首个依靠ctDNA检出耐药突变、在影像学疾病进展前就启动换药干预的肿瘤治疗方案,打破既往等待肿瘤影像进展再更换方案的传统模式。 该药物的关键临床证据来自SERENA‑6全球III期研究,研究结果同步刊发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欧盟在2026年7月完成上市授权,海外行业新闻指出,该药物也是目前唯一可以和全部主流CDK4/6抑制剂配伍使用的新一代口服SERD制剂。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产品介绍

通用名称

卡米司群(Camizestrant)

药品名称

卡米司群(Camizestrant)

规格 75mg*30片/盒
适应症

卡米司群的适应症采用加速审批路径获批,核心是基于循环肿瘤DNA(ctDNA)检出ESR1获得性耐药突变,实现影像学进展之前的早期治疗转换,仅可联合CDK4/6抑制剂使用,需要严格筛选目标患者群体。

目标疾病分型

用于成人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该类患者是晚期乳腺癌最常见亚型,在芳香化酶抑制剂长期治疗过程中容易产生ESR1耐药突变,传统内分泌方案疗效随之下降。

既往治疗背景

患者前期必须接受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CDK4/6抑制剂至少6个月一线内分泌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尚未出现影像学层面的肿瘤疾病进展。需要定期开展ctDNA动态监测,捕捉早期耐药突变信号,不可用于已经影像进展后的后线补救。

生物标志物检测要求

必须采用FDA授权伴随诊断试剂,从血浆标本检出ESR1突变作为用药准入依据。需要规律性每2‑3个月完成ctDNA检测,一旦检出突变即可启动方案,不可在未确认ESR1突变情况下盲目启用该药物。

联合用药

药物不可单药使用,必须搭配CDK4/6抑制剂,可选药物包含阿贝西利、哌柏西利、瑞博西利;CDK4/6抑制剂维持检出突变之前原有给药剂量不变,联合方案的安全性需要兼顾两类药物的叠加毒性风险。

审批附加条件

本适应症为加速批准,批准依据为SERENA‑6研究的无进展生存终点。药物正式的确证地位,仍有待后续确证临床试验进一步验证总生存等关键临床获益,若确证试验无法证实获益,适应症存在撤销风险。

卡米司群并非泛用型内分泌药物,属于生物标志物驱动的早期转换治疗方案,临床实践中必须严格落实患者筛选、ctDNA检测、联合用药配套以及后续确证研究的相关要求。

用法用量

患者筛选

筛选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患者已经接受至少6个月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CDK4/6抑制剂一线内分泌治疗;每3个月采用FDA授权的伴随诊断血浆ctDNA检测,直至检出ESR1突变,方可启动卡米司群联合原有CDK4/6抑制剂治疗。

心脏评估推荐

在卡米司群治疗启动前完成心电图(ECG)检查;治疗最初2周,每周复查ECG;后续临床需要时定期复查。

基线存在心动过缓(静息心率<60次/分)、或合并使用降心率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治疗前30天内需更加频繁监测心率。

推荐剂量与给药方法

推荐剂量:卡米司群75mg,口服,每日1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持续给药直至疾病发生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

联合用药:继续维持原有CDK4/6抑制剂(阿贝西利、哌柏西利、瑞博西利),CDK4/6抑制剂剂量保持检出ESR1突变时的给药剂量;CDK4/6抑制剂的详细给药规则请查阅其对应处方信息。

给药操作:每日尽量固定时间服药;片剂需整片吞服,禁止切割、压碎、咀嚼;破损、裂纹、残缺药片不可服用。

漏服处置:若漏服时间≤6小时,补服本次药物;若漏服超过6小时,直接跳过当日剂量,下一周期按原定时间服药,禁止双倍剂量补服。

服药后呕吐:发生呕吐时无需追加补服,下一剂按原定时间服用。

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卡米司群不做剂量下调,仅采取暂停给药,待毒性缓解后恢复用药,或永久停药,不同不良反应处置原则如下:

QTc间期延长

当QTc>500ms,或QTc>480ms且较基线增幅>60ms:暂停卡米司群;识别并纠正全部可诱发QTc延长的诱因;待QTc恢复至<480ms后可恢复给药;恢复给药后前2周每周复查ECG,后续按需定期监测。

若QTc>500ms,或QTc较基线升高>60ms,同时合并尖端扭转型室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晕厥或严重心律失常体征症状:需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心动过缓(包含窦性心动过缓)

2级及以上、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暂停卡米司群直至症状完全缓解;完善ECG明确心动过缓病因;如果合并使用可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评估后调整或停用该合并药物;心动过缓症状缓解后方可重启卡米司群;重启治疗后建议复测心率;持续性有症状心动过缓,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视觉障碍

2级及以上,已经影响工具性日常生活能力的视觉障碍:暂停卡米司群,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及以下;转诊眼科专科完成检查与干预;下一次随访重新评估视觉症状。

视觉障碍包含:光幻视、视物模糊、视野缺损、视力下降、视觉损害、复视、畏光、视觉持续残留现象。

其他不良反应

发生3级及以上其他不良反应:暂停卡米司群,直至毒性降至2级或更低,再恢复用药;若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复发,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联合使用的CDK4/6抑制剂,不良反应、器官损伤、药物相互作用对应的剂量调整,查阅对应CDK4/6抑制剂处方信息。

肝功能损伤患者给药

卡米司群在肝功能受损人群的给药方案,取决于与之联合的CDK4/6抑制剂种类:

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联合瑞博西利治疗:卡米司群推荐剂量75mg,隔日口服1次。

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联合阿贝西利或哌柏西利:卡米司群无需调整剂量。

中度(Child‑PughB)、重度(Child‑PughC)肝功能损伤,无论联合何种CDK4/6抑制剂,均需要密切监测药物相关不良反应,出现毒性时按照说明书或医嘱开展剂量处置。

强、中度CYP3A诱导剂的剂量调整

强CYP3A诱导剂:禁止合并使用。

中度CYP3A诱导剂:剂量调整取决于联合的CDK4/6抑制剂。

联合阿贝西利、哌柏西利:尽量避免联用中度CYP3A诱导剂;若无法规避,卡米司群由75mg每日一次上调至150mg每日一次;当中度CYP3A诱导剂停用满14天以后,恢复诱导剂使用之前卡米司群原始剂量。

联合瑞博西利:合并中度CYP3A诱导剂,卡米司群无需剂量调整。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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