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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匹韦林(Rilpivirine)

利匹韦林(Rilpivirine)

处方药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利匹韦林(Rilpivirine)
药品规格:
25mg*30片/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利匹韦林(Rilpivirine)是一种HIV-1特异性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需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适用于两类人群: (1)2岁及以上、体重≥14kg、基线HIV-1RNA≤100,000拷贝/mL的初治HIV-1感染者。 (2)12岁及以上、体重≥35kg、已实现病毒学抑制(HIV-1RNA<50拷贝/mL)、接受稳定治疗方案、无治疗失败史且对利匹韦林或卡博特韦无已知或可疑耐药性的成人及青少年,用于与卡博特韦联合的短期治疗,包括作为缓释注射剂前的口服导入治疗或错过注射给药时的替代口服方案。 需特别注意:基线HIV-1RNA>100,000拷贝/mL的患者使用利匹韦林后病毒学失败风险显著升高,不推荐在此类人群中使用。
摘要

利匹韦林是一款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HIV-1)感染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其研发最初由美国Tibotec公司开展,后因公司收购,研发与商业化权益归入强生集团旗下杨森制药部门。 利匹韦林于2011年5月首次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用于初治成人HIV-1感染的联合治疗;2011年11月再获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批准,正式进入欧美市场;2012年12月,其口服片剂(25mg)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在华上市,后续还推出口服混悬液用片剂(2.5mg,用于特定体重儿科患者)及注射液等剂型。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产品介绍

通用名称

利匹韦林(Rilpivirine)

药品名称

利匹韦林(Rilpivirine)

规格 25mg*30片/盒
适应症

利匹韦林(Rilpivirine)是一种HIV-1特异性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需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适用于两类人群:

(1)2岁及以上、体重≥14kg、基线HIV-1RNA≤100,000拷贝/mL的初治HIV-1感染者。

(2)12岁及以上、体重≥35kg、已实现病毒学抑制(HIV-1RNA<50拷贝/mL)、接受稳定治疗方案、无治疗失败史且对利匹韦林或卡博特韦无已知或可疑耐药性的成人及青少年,用于与卡博特韦联合的短期治疗,包括作为缓释注射剂前的口服导入治疗或错过注射给药时的替代口服方案。

需特别注意:基线HIV-1RNA>100,000拷贝/mL的患者使用利匹韦林后病毒学失败风险显著升高,不推荐在此类人群中使用。

用法用量

为确保利匹韦林(Rilpivirine)充分吸收并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其用法用量需严格遵循医嘱,并特别注意与食物同服等关键细节。

成人HIV感染常规剂量

成人HIV感染常规口服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25mg。

联合卡博特韦治疗HIV-1的相关说明

开始使用利匹韦林前,应查阅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确保该肌内注射剂治疗方案的适用性。利匹韦林需与卡博特韦片剂(每日口服一次,每次30mg)同服,需每日在大致相同时间随餐服用,同时应查阅卡博特韦片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在开始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治疗前,需先进行约1个月(至少28天)的口服导入治疗,以评估利匹韦林的耐受性。最后一次口服剂量应与首次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在同一天给药。

若患者计划错过一次预定的卡博特韦-利匹韦林每月肌内注射,且延误超过7天,可采用每日口服治疗替代错过的注射,最长可持续2个月。口服治疗的首次剂量应在计划错过注射的大致相同时间开始,持续至恢复注射给药当天。若利匹韦林与卡博特韦片剂联合口服治疗持续超过2个月,建议更换其他口服治疗方案(可能包含利匹韦林)。恢复每月注射给药时,应查阅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

若患者计划错过一次预定的卡博特韦-利匹韦林每2个月一次的肌内注射,且延误超过7天,可采用每日口服治疗替代该次错过的每2个月一次注射,最长可持续2个月。口服治疗的首次剂量应在计划错过注射的大致相同时间开始,持续至恢复注射给药当天。若利匹韦林与卡博特韦片剂联合口服治疗持续超过2个月,建议更换其他口服治疗方案(可能包含利匹韦林)。恢复每2个月一次注射给药时,应查阅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

成人用药用途

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治疗初始的HIV-1感染患者,要求患者治疗开始时血浆HIV-1RNA≤100,000拷贝/毫升;与卡博特韦片剂联合使用,用于短期治疗HIV-1感染患者,此类患者需处于病毒学抑制状态(HIV-1RNA<50拷贝/毫升)、使用稳定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方案、无治疗失败史,且对卡博特韦或利匹韦林无已知或可疑耐药性,具体用途包括:在开始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成分之一)前,作为口服导入治疗评估利匹韦林的耐受性;用于将错过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预定给药的患者的口服治疗。

儿童HIV感染常规剂量

12岁及以上儿童,体重至少35千克者,常规口服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25mg。

联合卡博特韦治疗HIV-1的相关说明

开始使用利匹韦林前,应查阅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确保该肌内注射剂治疗方案的适用性。利匹韦林需与卡博特韦片剂(每日口服一次,每次30mg)同服,需每日在大致相同时间随餐服用,同时应查阅卡博特韦片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在开始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治疗前,需先进行约1个月(至少28天)的口服导入治疗,以评估利匹韦林的耐受性。最后一次口服剂量应与首次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在同一天给药。

若患者计划错过一次预定的卡博特韦-利匹韦林每月肌内注射,且延误超过7天,可采用每日口服治疗替代错过的注射,最长可持续2个月。口服治疗的首次剂量应在计划错过注射的大致相同时间开始,持续至恢复注射给药当天。若利匹韦林与卡博特韦片剂联合口服治疗持续超过2个月,建议更换其他口服治疗方案(可能包含利匹韦林)。恢复每月注射给药时,应查阅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

若患者计划错过一次预定的卡博特韦-利匹韦林每2个月一次的肌内注射,且延误超过7天,可采用每日口服治疗替代该次错过的每2个月一次注射,最长可持续2个月。口服治疗的首次剂量应在计划错过注射的大致相同时间开始,持续至恢复注射给药当天。若利匹韦林与卡博特韦片剂联合口服治疗持续超过2个月,建议更换其他口服治疗方案(可能包含利匹韦林)。恢复每2个月一次注射给药时,应查阅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

儿童用药用途

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治疗初始的HIV-1感染患者,要求患者治疗开始时血浆HIV-1RNA≤100,000拷贝/毫升;与卡博特韦片剂联合使用,用于短期治疗HIV-1感染患者,此类患者需处于病毒学抑制状态(HIV-1RNA<50拷贝/毫升)、使用稳定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方案、无治疗失败史,且对卡博特韦或利匹韦林无已知或可疑耐药性,具体用途包括:在开始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成分之一)前,作为口服导入治疗评估利匹韦林的耐受性;用于将错过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预定给药的患者的口服治疗。

肾功能不全剂量调整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及终末期肾病患者,建议谨慎使用,并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肝功能不全剂量调整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或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患者,目前尚无相关数据支持。

联合用药剂量调整

与利福布汀合用时,利匹韦林剂量调整为每日口服一次,每次50mg;停用利福布汀后,利匹韦林剂量恢复为每日口服一次,每次25mg。需注意,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禁止与利福布汀合用,详细信息请查阅卡博特韦-利匹韦林肌内注射剂的生产商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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