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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匹韦林(Rilpivirine)

利匹韦林(Rilpivirine)

处方药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利匹韦林(Rilpivirine)
药品规格:
25mg*30片/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利匹韦林(Rilpivirine)是一种HIV-1特异性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需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适用于两类人群: (1)2岁及以上、体重≥14kg、基线HIV-1RNA≤100,000拷贝/mL的初治HIV-1感染者。 (2)12岁及以上、体重≥35kg、已实现病毒学抑制(HIV-1RNA<50拷贝/mL)、接受稳定治疗方案、无治疗失败史且对利匹韦林或卡博特韦无已知或可疑耐药性的成人及青少年,用于与卡博特韦联合的短期治疗,包括作为缓释注射剂前的口服导入治疗或错过注射给药时的替代口服方案。 需特别注意:基线HIV-1RNA>100,000拷贝/mL的患者使用利匹韦林后病毒学失败风险显著升高,不推荐在此类人群中使用。
摘要

利匹韦林是一款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HIV-1)感染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其研发最初由美国Tibotec公司开展,后因公司收购,研发与商业化权益归入强生集团旗下杨森制药部门。 利匹韦林于2011年5月首次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用于初治成人HIV-1感染的联合治疗;2011年11月再获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批准,正式进入欧美市场;2012年12月,其口服片剂(25mg)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在华上市,后续还推出口服混悬液用片剂(2.5mg,用于特定体重儿科患者)及注射液等剂型。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注意事项

利匹韦林(Rilpivirine)作为HIV-1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使用过程中需特别关注其潜在风险与用药限制。以下内容将为您梳理使用利匹韦林期间的关键注意事项,帮助您安全、有效地完成抗病毒治疗。

皮肤和超敏反应

使用含利匹韦林的方案治疗时,上市后报告了严重的皮肤和超敏反应,包括药物超敏综合症(DRESS)。部分皮肤反应伴随发热等全身症状,部分还与肝血清生化指标升高等器官功能障碍相关。若出现严重皮肤或超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皮疹或伴发热、水疱、黏膜受累、结膜炎、面部水肿、血管性水肿、肝炎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皮疹,需立即停用利匹韦林,并监测临床状态(包括实验室参数),及时启动适当治疗。

肝毒性

接受含利匹韦林方案治疗的患者报告了肝脏不良事件,有基础乙肝或丙肝病毒感染或治疗前转氨酶显著升高的患者,使用利匹韦林后转氨酶升高加重或新发的风险可能增加。对于有基础肝病(如乙肝或丙肝病毒感染)或治疗前转氨酶显著升高的患者,建议在开始治疗前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并在治疗期间监测肝毒性;对于无既往肝功能障碍或其他风险因素的患者,也可考虑监测肝功能酶。

抑郁障碍

使用利匹韦林可能出现抑郁障碍相关不良反应,出现严重抑郁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就医,评估症状是否与利匹韦林相关,并判断继续治疗的风险是否大于获益。

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或病毒学应答丧失风险

利匹韦林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可能产生显著的药物相互作用,部分可能导致利匹韦林治疗效果丧失并可能产生耐药性。健康受试者中,每日75mg和300mg剂量(分别为推荐剂量的3倍和12倍)可延长心电图QTc间期。当与已知有尖端扭转型室速风险的药物联合使用时,需考虑替代利匹韦林。治疗前和治疗期间需考虑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定期回顾合并用药情况。

免疫重建综合征

接受联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包括利匹韦林)的患者可能出现免疫重建综合征。在联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初期,免疫系统恢复应答的患者可能对潜伏或残留的机会性感染(如鸟分枝杆菌感染、巨细胞病毒、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或结核)产生炎症反应,需进一步评估和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格雷夫斯病、多发性肌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炎)也可能在免疫重建时发生,其发病时间较多样,可能在治疗开始后数月出现。

不同剂型不可替代

利匹韦林与利匹韦林口服悬浮用片剂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不同,不可按毫克对毫克的方式相互替代。1片25mg薄膜衣片与10片2.5mg口服混悬液用片剂的生物利用度存在差异,因此严禁相互替代。当儿科患者体重达到25kg或以上时,必须从利匹韦林口服悬浮用片剂转为每日1片25mg利匹韦林片剂。剂型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给药不足,进而丧失治疗效果并可能产生耐药性,或因利匹韦林暴露量过高而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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