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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拉帕尼(Niraparib)

尼拉帕尼(Niraparib)

处方药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尼拉帕尼(Niraparib)
药品规格:
100mg*84粒/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尼拉帕尼适用于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的成年患者,作为对铂类化疗完全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此外,基于PRIMA研究证据,尼拉帕尼也可用于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后的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的维持治疗,且无论患者BRCA突变状态或同源重组修复(HRR)缺陷状态如何。
摘要

尼拉帕尼是一种口服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PARP)抑制剂,由英国葛兰素史克(GSK)研发,2017年首次获美国FDA批准,随后在欧盟、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获批。 在中国,该药于2019年正式获批,用于治疗特定类型的卵巢癌、输卵管癌及原发性腹膜癌。其通过精准靶向DNA修复机制,延缓疾病进展,是维持治疗的重要选择。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用法用量

正确掌握尼拉帕尼的用药时机、剂量调整原则及服药注意事项,不仅有助于提升治疗依从性,更能有效降低不良反应风险,优化整体治疗体验。

成人推荐剂量

卵巢癌

每日口服300mg,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输卵管癌

每日口服300mg,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腹膜癌

每日口服300mg,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注释

应在患者最近一次含铂方案治疗后不超过8周时开始本品治疗。

肾剂量调整

轻至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89mL/min):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损害或终末期肾病:尚无相关数据。

肝剂量调整

轻度肝功能损害:无需调整剂量。

中至重度肝功能损害:尚无相关数据。

剂量调整原则

需考虑通过治疗中断、剂量降低和/或停药来管理不良反应(AR):

起始剂量:每日口服300mg

第一次剂量降低:每日口服200mg

第二次剂量降低:每日口服100mg

需进一步降低至100mg/日以下:停止治疗。

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3级及以上且无可行预防措施或经治疗后仍持续的不良反应:暂停治疗最多28天,直至不良反应缓解。恢复治疗时降低剂量,最多允许降低2次剂量。

接受100mg/日剂量时,与治疗相关的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持续超过28天:停止治疗。

血液学不良反应

需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治疗第一个月每周一次,之后11个月每月一次,后续定期监测。

血小板计数<100,000/mcL

首次出现:暂停治疗最多28天,每周监测血常规直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100,000/mcL。恢复治疗时可采用原剂量或降低剂量;若血小板计数<75,000/mcL,需降低剂量恢复治疗。

第二次出现:暂停治疗最多28天,每周监测血常规直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100,000/mcL。恢复治疗时降低剂量。若在剂量中断28天内血小板计数未恢复至可接受水平,或患者已降至100mg/日剂量,则停止治疗。

中性粒细胞<1000/mcL或血红蛋白<8g/dL

暂停治疗最多28天,每周监测血常规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至≥1500/mcL或血红蛋白恢复至≥9g/dL。恢复治疗时降低剂量。若在剂量中断28天内中性粒细胞和/或血红蛋白未恢复至可接受水平,或患者已降至100mg/日剂量,则停止治疗。

需要输血的血液学不良反应

血小板计数≤10,000/mcL的患者可考虑血小板输注。

若存在其他风险因素(如合并使用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可考虑中断这些药物和/或在更高血小板计数时进行输注。

恢复治疗时降低剂量。

确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急性髓系白血病(MDS/AML)

停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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