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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泊替尼(Tepotinib)

特泊替尼(Tepotinib)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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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特泊替尼(Tepotinib)
药品规格:
225mg*60片/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特泊替尼(Tepotinib)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治疗携带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年患者。 特泊替尼在治疗过程中显示出明确的临床治疗效果。无论是初治患者还是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患者,特泊替尼均能诱导肿瘤产生客观缓解,且缓解持续时间较长,可为患者带来临床获益,延缓疾病进展。
摘要

特泊替尼(Tepotinib)是由德国默克(Merck KGaA)旗下EMD Serono公司研发的一种口服高选择性MET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商品名为Tepmetko。 2020年3月首次在日本获批,用于治疗携带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不可切除、晚期或复发性NSCLC患者。2021年2月获得美国FDA加速批准,并于2024年2月转为常规批准。2022年2月在欧盟获批上市,2023年12月正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产品介绍

通用名称

特泊替尼(Tepotinib)

药品名称

特泊替尼(Tepotinib)

规格 225mg*60片/盒
适应症

特泊替尼(Tepotinib)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治疗携带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年患者。

特泊替尼在治疗过程中显示出明确的临床治疗效果。无论是初治患者还是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患者,特泊替尼均能诱导肿瘤产生客观缓解,且缓解持续时间较长,可为患者带来临床获益,延缓疾病进展。

用法用量

特泊替尼(Tepotinib)的使用需严格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其用法与剂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基因检测结果及耐受情况由专业医生确定。

成人非小细胞肺癌常规剂量

剂量:口服给药,每日一次,每次450mg。

治疗持续时间: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

适用范围:用于治疗携带间质-上皮转化(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CrCl为30-89毫升/分钟):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CrCl低于30毫升/分钟):尚无相关数据支持剂量调整。

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

(一)基础肝功能不全的剂量调整(按Child-Pugh分级)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或B级):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尚无相关数据支持剂量调整。

注:尚未针对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开展药代动力学与安全性研究。

(二)治疗期间肝功能异常的剂量调整

根据肝功能指标(ALT、AST、总胆红素)的异常情况,按以下标准调整剂量:

ALT和/或AST升高,但总胆红素未升高

3级异常:应暂停给药,直至ALT/AST恢复至基线水平;若7天内恢复至基线,可按原剂量重启给药;若超过7天恢复,则需按减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25mg)重启给药。

4级异常:应永久停药。

ALT和/或AST升高,且总胆红素升高(无胆汁淤积或溶血)

若ALT和/或AST超过正常上限3倍(3×ULN),且总胆红素超过正常上限2倍(2×ULN):应永久停药。

总胆红素升高,但ALT和/或AST未同时升高

3级异常:应暂停给药,直至总胆红素恢复至基线水平;若7天内恢复至基线,需按减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25mg)重启给药;若超过7天恢复,则应永久停药。

4级异常:应永久停药。

不良反应相关的剂量调整

(一)推荐减量剂量

针对不良反应管理的推荐减量方案为:口服给药,每日一次,每次225mg。若患者无法耐受每日225mg的剂量,应永久停药。

(二)间质性肺病(ILD)/肺炎的处理

无论分级如何:若怀疑发生间质性肺病,应立即暂停给药;若确诊为间质性肺病,应永久停药。

(三)其他不良反应的处理

2级不良反应:维持当前剂量;若无法耐受,可考虑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再按减量重启给药。

3级不良反应: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再按减量重启给药。

4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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