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2015年版指南抗病毒适应证的携带者不宜盲目使用丙酚替诺福韦;恩替卡韦或阿德福韦应答良好者不必为换药而改用。准备怀孕者缺少妊娠数据,乙肝合并HIV时不能单用丙酚替诺福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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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情形下使用丙酚替诺福韦(TAF)需要更谨慎。第一类是肝功能正常、未达到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抗病毒治疗适应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盲目开始治疗。
第二类是正在使用恩替卡韦或阿德福韦、病毒学应答良好、HBV DNA持续检测不到的患者。这种情况不必为了更换药物而改用丙酚替诺福韦。它和其他核苷(酸)类药物一样,作用是抑制病毒复制,不能在短时间内清除乙肝病毒。
第三类是准备怀孕的女性。替诺福韦酯在妊娠安全性分类中属于B级,艾滋病妊娠妇女中已有较多安全性数据,乙肝妊娠妇女中的数据也在增加。这些是替诺福韦酯的妊娠数据,不能直接算作丙酚替诺福韦的结果。丙酚替诺福韦在妊娠方面仍缺少临床数据,孕期是否使用要等到有数据后再考虑。
第四类是乙肝合并HIV感染。这种情况不能单用丙酚替诺福韦治疗乙肝,需要联合其他药物先控制H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