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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拉可兰(Relacorilant)

瑞拉可兰(Relacorilant)

处方药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瑞拉可兰(Relacorilant)
药品规格:
25mg*18粒+100mg*9粒/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瑞拉可兰(Relacorilant)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适用于以下特定成人患者的治疗。 适用癌症类型铂耐药性上皮性卵巢癌、铂耐药性输卵管癌、铂耐药性原发性腹膜癌。 治疗线数要求患者既往须接受过1至3种全身性治疗方案;其中至少一种方案必须包含贝伐珠单抗。 使用局限不适用于对铂类化疗敏感的患者;未在既往未接受过贝伐珠单抗的患者中验证疗效。 适应人群为经过多线治疗、对铂类药物耐药且已使用过贝伐珠单抗的晚期妇科癌症患者。该定位填补了现有治疗空白。
摘要

瑞拉可兰(Relacorilant)由美国Corcept Therapeutics Incorporated公司原研开发。该药于2026年3月25日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正式批准上市,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用于治疗铂耐药性卵巢癌等特定患者群体。 据国外媒体报道,此次获批基于名为ROSELLA的III期临床试验积极结果。研究显示,联合用药组较单药组显著延长了无进展生存期与总生存期,被视为铂耐药卵巢癌治疗领域的重要突破。FDA同时授予了该申请优先审评资格。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用法用量

重要给药信息

瑞拉可兰需严格遵照泡罩包装标注的给药指令服用。需与食物同服,胶囊必须整粒吞服,禁止碾碎、咀嚼、溶解或掰开胶囊。

漏服处理:漏服时长<12小时,立即补服漏服剂量;漏服≥12小时,跳过该次漏服剂量,按常规时间服用下一剂,禁止双倍剂量补服。服药后发生呕吐,无需额外追加剂量。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与瑞拉可兰联用时的推荐剂量及剂量调整方案,不同于该药物其他适应症的用法;禁止用其他紫杉醇制剂替代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

推荐剂量与给药方案

瑞拉可兰:150mg口服,每日1次,于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输注前1日、输注当日、输注后1日规律服用,持续用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80mg/m²静脉输注,每28天为1个治疗周期,于周期第1、8、15日给药,持续用药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具体给药操作参照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药品说明书。

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1)单药剂量下调层级标准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首次剂量下调至60mg/m²,每28天周期第1、8、15日给药;第二次下调至60mg/m²,每28天周期第1、15日给药;经两次剂量下调后仍无法耐受,永久停用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

瑞拉可兰:首次剂量下调至125mg,于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输注前1日、输注当日、输注后1日每日1次服用;经一次剂量下调后仍无法耐受,永久停用瑞拉可兰。

联用原则: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暂停或停用期间,瑞拉可兰需同步暂停或停用。

(2)血液学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中性粒细胞减少(周期第1日):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00~<1500/mm³,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至ANC≥1500/mm³,恢复后原剂量给药;瑞拉可兰同步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恢复后原剂量启用。ANC<1000/mm³,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至ANC≥1500/mm³,恢复后下调剂量给药;瑞拉可兰同步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恢复后原剂量启用。

中性粒细胞减少(周期第8/15日):ANC<1000/mm³,省略本次给药剂量,恢复后下调剂量或原剂量联合短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给药;瑞拉可兰同步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恢复后原剂量启用。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3~4级):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至发热消退且ANC≥1500/mm³,恢复后下调剂量给药;瑞拉可兰同步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恢复后原剂量启用。

血小板减少(周期第1日):血小板<100000/mm³,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至血小板≥100000/mm³,恢复后原剂量给药;瑞拉可兰同步暂停,恢复后原剂量启用。

血小板减少(周期第8/15日):血小板<50000/mm³,省略本次给药剂量,恢复后下调剂量给药;瑞拉可兰同步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恢复后原剂量启用。

其他血液学不良反应(3~4级,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除外):暂停两药至不良反应分级≤1级,恢复后下调剂量给药。

(3)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周围神经病变:无法耐受的2级,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下调剂量,瑞拉可兰剂量保持不变;3级,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至症状缓解,恢复后下调剂量,瑞拉可兰同步暂停后原剂量启用;4级,永久停用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

皮肤毒性:3级,暂停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至不良反应分级≤1级,恢复后下调剂量,瑞拉可兰同步暂停后原剂量启用;4级,永久停用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与瑞拉可兰。

其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3级,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除外):暂停两药至不良反应分级≤1级,恢复后下调剂量给药;4级,永久停用两药。

注:不良反应分级参照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常见不良事件术语标准(NCICTCAE)5.0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给药延迟超7日,省略该次剂量;短效G-CSF于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给药24小时后使用,连续给药2日。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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