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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曲波帕(eltrombopag)

艾曲波帕(eltrombopag)

处方药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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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艾曲波帕(eltrombopag)
药品规格:
25mg*28片/盒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艾曲波帕(Eltrombopag)作为一种促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为患有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其他特定血液疾病的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机会。 1.治疗1岁及以上持续性或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且这些患者对皮质类固醇、免疫球蛋白或脾切除术反应不足。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程度和临床状况增加出血风险的患者。 2.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以允许启动和维持基于干扰素的治疗。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无法启动或维持干扰素治疗的患者。 3.与标准免疫抑制疗法联合,用于2岁及以上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一线治疗。 4.治疗对免疫抑制疗法反应不足的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 使用限制:不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与不含干扰素的直接抗病毒药物联用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摘要

艾曲波帕是一种小分子非肽类促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由英国葛兰素史克(GSK)公司研发,后与瑞士诺华公司合作开发。该药物于2008年11月首次获得美国FDA批准上市,用于治疗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随后在2014年获批用于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AA)。 艾曲波帕已在全球100多个国家获批用于治疗ITP,并在43个国家获批用于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治疗。艾曲波帕在中国的上市时间为2017年12月,商品名为“瑞弗兰”,并已被纳入中国医保乙类目录。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产品介绍

通用名称

艾曲波帕(eltrombopag)

药品名称

艾曲波帕(eltrombopag)

规格 25mg*28片/盒
适应症

艾曲波帕(Eltrombopag)作为一种促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为患有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其他特定血液疾病的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机会。

1.治疗1岁及以上持续性或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且这些患者对皮质类固醇、免疫球蛋白或脾切除术反应不足。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程度和临床状况增加出血风险的患者。

2.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以允许启动和维持基于干扰素的治疗。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无法启动或维持干扰素治疗的患者。

3.与标准免疫抑制疗法联合,用于2岁及以上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一线治疗。

4.治疗对免疫抑制疗法反应不足的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

使用限制:不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与不含干扰素的直接抗病毒药物联用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用法用量

艾曲波帕(eltrombopag)的用法用量需基于临床场景、患者个体特征及疾病状态进行精准设定,患者在用药前需咨询医生。

成人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常规剂量

一线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初始剂量:口服150mg,每日一次;

亚裔患者(如中国人、日本人、台湾人、韩国人或泰国人)初始剂量:口服75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6个月

注:若基线ALT或AST水平超过正常上限(ULN)的6倍,需待转氨酶水平降至5倍ULN以下方可用药。艾曲波帕需与标准免疫抑制疗法同时开始使用。不得超过初始剂量。

难治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初始剂量:口服50mg,每日一次;必要时每2周以50mg为增量调整剂量,目标是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

亚裔患者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必要时每2周以50mg为增量调整剂量,目标是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

维持剂量:能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的最低剂量。

最大剂量:口服150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若用药16周后仍无血液学反应,应停药。

注:对于达到三系反应(包括脱离输血依赖)且持续至少8周的患者,本药剂量可减少50%。若减量后8周内计数保持稳定,可停药。若血小板计数降至30×10⁹/L以下、血红蛋白降至9g/dL以下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降至0.5×10⁹/L以下,可按之前的有效剂量重新用药。若发现新的细胞遗传学异常,需考虑停药。

成人特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常规剂量

初始剂量:口服50mg,每日一次

东亚裔患者(如中国人、日本人、台湾人、韩国人)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

维持剂量:为降低出血风险,能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的最低剂量。

最大剂量:口服75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若以最大每日剂量治疗4周后,血小板计数仍未升至足以避免临床显著出血的水平,应停药。

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含分类),包括血小板计数,每周一次直至血小板计数稳定,之后每月一次。停药后至少4周内仍需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通常在开始治疗后1-2周内上升,停药后1-2周内下降。

成人血小板减少症的常规剂量

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

维持剂量:能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在足以开始和继续接受聚乙二醇干扰素与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水平的最低剂量。

最大剂量:口服100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当伴随的抗病毒治疗停止时,本药也应停用。

注:必要时每2周以25mg为增量调整每日剂量,具体根据血小板计数反应而定。开始抗病毒治疗前,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抗病毒治疗期间,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含分类),包括血小板计数,每周一次直至稳定,之后每月一次。通常在使用艾曲泊帕的第一周内,血小板计数开始上升。

儿童特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常规剂量

1-5岁: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

6岁及以上:初始剂量口服50mg,每日一次

东亚裔患者(如中国人、日本人、台湾人、韩国人)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

维持剂量:为降低出血风险,能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的最低剂量。

最大剂量:口服75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若以最大每日剂量治疗4周后,血小板计数仍未升至足以避免临床显著出血的水平,应停药。

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含分类),包括血小板计数,每周一次直至稳定,之后每月一次。停药后至少4周内仍需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通常在开始治疗后1-2周内上升,停药后1-2周内下降。

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常规剂量

一线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初始剂量

2-5岁:口服2.5mg/kg,每日一次。

6-11岁:口服75mg,每日一次。

12岁及以上:口服150mg,每日一次。

亚裔患者(如中国人、日本人、台湾人、韩国人或泰国人)初始剂量

2-5岁:口服1.25mg/kg,每日一次。

6-11岁:口服37.5mg,每日一次。

12岁及以上:口服75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6个月。

注:若基线ALT或AST水平超过正常上限(ULN)的6倍,需待转氨酶水平降至5倍ULN以下方可用药。艾曲波帕需与标准免疫抑制疗法同时开始使用。不得超过初始剂量。

艾曲波帕适应症较多,所对应的用法用量内容也较多,建议您阅读完整药品说明书了解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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